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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38号

发布时间:2026-05-19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5-19 结束时间 2026-5-27

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相关二级单位:

为加强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团队科研创新能力与成果质量,全面掌握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进展情况,检验建设成效,确保团队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决定开展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附件1)。

二、考核期限

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

三、考核内容

(一)科研成果

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产出的科研类成果,依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内涵建设积分管理方案》(以下简称“内涵建设积分方案”)中科研计分范围及标准予以认定计分,科研成果须与团队研究方向高度契合。

(二)学生培养

1.学术论文:团队学生科研助理发表的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团队成员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2.专利、软件著作权:团队学生科研助理完成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学生、团队成员作为共同专利权人、共同著作权人完成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

3.参与科研项目:团队成员作为主持人、学生作为项目参与人员的各级立项项目。

学生形成的科研成果,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认定,按照《内涵建设积分方案》中对应科研计分标准的2倍计分。

(三)学术交流

举办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事业单位或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指导、主办的学术会议、专题论坛等学术活动,按10分/场计分;团队成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按0.5分/场计分,累计不超过4次(累计最高2分)。

(四)团队自立项起开展的建设举措、对学科专业发展起到的支撑作用。

(五)以上所有成果只能归属为一个团队,不得重复计算。

四、考核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2个等级,学校后续将依据评估结果,对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实施差异化经费支持。

五、材料提交

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按照科研系统录入指南(附件2)完善团队信息及成果关联,同步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附件3),其中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板块必须与科研系统保持一致,并于2026年5月27日提交至规划与研究处付胜蓝老师企业邮箱。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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