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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民办院校及高职高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33号

发布时间:2026-05-07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5-07 结束时间 2026-05-18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民办院校及高职高专项目申报公告》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项目拟资助50项,不分类别,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填报。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

2. 本项目不发布分学科课题指南,主要支持结合本校办学特色的实践型应用型研究。申请人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人须人事关系在省内民办院校或高职高专,兼职、兼聘、挂职等人员不能申请本项目。

3. 本项目对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限制。

4. 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5. 在研(2026年5月30日前未结项,以结项证书或结项公布时间为准)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6. 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7. 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8.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9.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请。

、成果要求

项目预期成果为3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其中至少1篇作为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该要求为基本要求,申请人填报申请书时,可根据研究需要自行提高要求。

四、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4),提交至各二级单位(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人-项目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民办院校及高职高专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5月25日12: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3. 如有意向接受专家指导,各二级单位于5月18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4.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申请人于6月1日9:00至6月3日17:00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入“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5. 规划与研究处完成系统单位审核后通知纸质材料提交事宜。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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