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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34号

发布时间:2026-05-08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5-08 结束时间 2026-06-01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情况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1.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基础性创新性研究;

2.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3.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将持续提升青年项目立项规模;

4.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

二、选题要求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明确列出重点研究方向,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按照前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2. 鼓励申请人依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研究方向》(附件3),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研究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3. 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附件4)填写《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6年5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5)。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2. 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附件6)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7日后出生);

3. 西部项目:我校符合“申请单位位于四川省”要求,申请人需符合1.或2.条件;

4.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6月7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 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五、限定条件

1.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4.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 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 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六、纪律要求

1.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 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 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七、申报安排

1.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5月29日零时开放,申请人于6月1日12:00前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完成上传;

2. 附件5《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和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可作为参考,上传时以项目申报系统内填报版为准;

3.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4. 项目申报系统内需进行账号审核、找回、变更等问题联系规划与研究处李仪一老师。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5月8日

成都校区(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 成都校区(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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