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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32号


发布时间:2026-05-07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5-07 结束时间 2026-05-18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年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4个类别。重大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5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具体时间由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填报。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

2.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社会科学基金27个学科(附件2),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3. 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和省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附件3),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4.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2. 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限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5月30日后出生)。

3. 在站博士后人员和省内高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从就读学校申请,在职博士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就读学校申请,须征得导师同意。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受聘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年度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 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7.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2026年5月30日前未结项,以结项证书或结项公布时间为准)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9.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10.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11. 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成果要求

1. 重大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5万字以上专著,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3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1篇)。

2.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0万字以上专著或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1篇及以上咨政报告。

3.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预期成果为3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其中至少1篇作为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

以上要求为基本要求,申请人填报申请书时,可根据研究需要自行提高要求。

四、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6),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请人-项目名称;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项目名称;课题论证活页-项目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5月25日12: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3. 如有意向接受专家指导,各二级单位于5月18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4.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申请人于6月1日9:00至6月3日17:00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入“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5. 规划与研究处完成系统单位审核后通知纸质材料提交事宜。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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