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候选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旨在发挥高校优势,整合各方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红色资源研究高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高端智库、革命文化学术交流重要平台、红色资源共建共享中心,构建多学科交叉、跨领域融合、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革命文物研究新格局,持续推动革命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协同研究中心围绕革命文物的科学保护、内涵阐释、价值挖掘、展示展览、社会教育、传承弘扬、科技应用,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政建言、社会服务与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出符合社会需求和工作需要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重要论述精神的阐释研究,宣传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挖掘和阐释革命文物蕴含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历史意义和教育意义,以协同创新推动革命文物领域理论、方法与实践创新。
2.开展中国革命史研究、档案资料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实物、文献、档案、史料、口述史的抢救、征集与研究,开展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实物、资料的征集与研究。
3.聚焦革命文物科学保护,开展革命遗址遗迹、馆藏革命文物调查、保护与研究,试点开展革命文物领域示范工程。聚焦革命文物内涵阐释与价值挖掘,开展革命文物、实物和史料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开展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研究,开展革命文物数字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践示范协调发展。
4.拓展革命文物教育功能,研发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教育的数字资源库,设计符合不同年龄、不同群体认知特点的多样化主题教育活动,打造层次丰富、内容多元、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品牌。
5.培养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等文博人才,培养革命文物研究与实践应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青年后备人才。
6.组织开展革命文物领域学术活动和交流合作,编辑出版革命文物领域图书资料及读本读物、音视频资料。
7.创新开展革命文物领域咨询服务,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校馆协同合作机制,推动革命文物工作规范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8.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拓展实践运用方式,宣传推广成果经验,凝聚各方力量,协助所在区域文物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革命文物研究,创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机制。
三、候选资格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正确导向,突出价值引领,坚持教育为重,树立正确党史观、大历史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2.协同研究中心由文博单位和学校联合建设。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原则上应为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或管理革命历史类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3.联合建设单位应有坚实的合作基础,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和实践成果,协同增效明显,行业及社会认同度高。协同研究中心发展定位、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清晰,组织管理、人才队伍、资源条件、经费投入等方面保障到位。
四、其他要求
1.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单位须主动对接符合资格的文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组建联合申报团队,明确分工,开展申报材料筹备工作,撰写《省级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候选单位情况简表》(附件)。
2.申报二级单位应积极推动联合申报的文博单位与市(州)文物局沟通联系,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推进。
3.申报材料材料提交方式、流程与时间按市(州)文物局要求执行,请提前一周提交至规划与研究处审核通过后提交。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