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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专项课题实施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11号 

发布时间:2026-03-11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3-11 结束时间 2026-4-20

各绵阳市市级科研平台

根据《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各类专项课题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专项课题实施工作,确保课题研究规范、有序、高效推进,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绵阳市市级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科研平台”)按照《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设立2025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各类专项课题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课题申报、评审、立项、结项等各环节工作,做好2026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专项课题全流程实施工作。

2.各市级科研平台要紧扣所属领域研究前沿与发展需求,科学制定课题申报指南,结合实际优化更新课题申请书,提升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本次专项课题重点项目补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项,一般项目补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项;原则上不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确有必要设置的,自筹经费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课题立项总数的10%。

4.各市级科研平台结合研究实际合理组织申报,严把申报质量关。切实加强课题实施工作的管理,完善内部科研管理制度,严格恪守科研诚信要求,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科学合理安排课题研究工作进度,规范开展课题申报、评审、研究等各项工作,确保课题研究按时保质完成。

二、时间安排

1.3月20日前,各市级科研平台完成专项课题具体申报通知编制,明确申报条件、项目类别、申报指南、结项要求、申报流程等内容,申报通知须经规划与研究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2.4月20日前,完成课题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并提交至规划与研究处。

3. 课题正式立项日期以绵阳市社科联发文为准,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各市级科研平台须按照研究期限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提前统筹安排结项相关工作。

4. 延期课题可与下一年度立项课题一并开展结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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