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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61号 

发布时间:2026-07-02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7-02 结束时间 2026-07-23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完成时限

1. 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

2. 重点课题需严格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 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范围进行申报,可直接以选题指南名称作为题目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名称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

3. 青年课题申报可参考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建议以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学校为基本研究单位,选取与教育教学、办学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4. 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2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良好的重点课题,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青年课题,给予最高3千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5. 自立项之日起,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允许申请延期1年。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将优先获得立项。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其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硬性要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2. 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 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同单位可以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联合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不超过3人。

3. 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 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4. 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协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5.由于限项规定,本校最多可申报10项,请各二级单位择优推荐。

四、材料提交

1. 申请人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申请书(2026年度)》(附件3)进行内容填写,并将电子版材料(文档命名格式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申请人-项目名称)统一提交至二级单位。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26年7月23日前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项目申报书汇总)发至彭蜀鸿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将组织拟推选项目申请人完成后续系统填报工作。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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