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4个类别。拟重大项目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5万元。
2.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3. 申报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区域国别研究专项的申请人参照《选题指南》(附件2、7),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4.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不发布具体选题,鼓励申报重点方向见公告。
二、申报要求
1. 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请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5月9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5月9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请人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2. 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3. 在研(2026年5月9日前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4. 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5. 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8.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请。
9. 三个专项各自的预期成果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4、6)。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可参考《申请书》(附件3、5、8)预填信息,于5月5日9:00起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线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2. 申请人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档命名格式为:专项分类-项目类别-申请人-课题名称)。
3.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9),于5月6日18: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4.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通知纸质材料提交事宜。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