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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绵阳市科协建言献策选题申报及项目实施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25号

发布时间:2026-04-20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4-20 结束时间 2026-04-28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绵阳市科协建言献策选题申报及项目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申报人可根据“通知”中的申报方向,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确定选题方向,拟定文章名称进行申报。

2.申报人应根据申报方向深入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城乡开展走访调研,确定小切口建言献策项目申报主题。项目名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尽量用单句不用复句,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含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具有从事建言献策课题研究的相关经历;

(3)具有独立开展调研工作的能力。

2.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

3.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4.项目申报不得有涉密的选题和内容。

5.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6.已向党委政府或其他单位报送过的决策咨询成果不得参与申报。

三、评选与经费资助

1.市科协将对申报选题的价值、内容、预期成果、是否符合自然科学类课题、是否曾作为决策咨询成果向党委政府和其他单位报送等情况进行初评,初审中遇到同一方向领域的选题最多保留一个。5月下旬初评结果将在市科协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选题初评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开展项目实施,并于8月28日前填写《2026年度绵阳市科协建言献策项目申报书》(附件1)进行报送。

2.市科协将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内容的规范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评审结果分为“收录采纳”、“合格”两个等次。

3.市科协对评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颁发结项证书,对被评为“收录采纳”的项目,将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经费。

四、材料提交

1.申报人严格对标申报方向选题,于4月28日前填写《2026年度绵阳市科协建言献策选题申报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Word版本和PDF版本,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建言献策申报表-申报人-文章名称)提交至各二级单位。

2.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于4月28日前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建言献策选题申报表)发送至彭蜀鸿老师企业邮箱。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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