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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教育厅2025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5﹞39号

发布时间:2025-05-12    阅读:
开始时间 2025-05-12 结束时间 2025-05-30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可参与申报。2023 年及 2024年立项未结题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2. 本次课题申报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规划与研究处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3项申报。在省内高校攻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辅导员不占学院和学校申报名额。

3. 此次申报课题拟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100 项,其中根据课

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超过 10 项为重点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 2 年,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为 1 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二、研究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具体指南,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确定九个研究类目,各高校辅导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在申报书中列出具体研究类目号。(研究类目号如下: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2.党团和班级建设;3.学风建设;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6.网络思想政治教育;7.校园危机事件应对;8.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9.理论和实践研究;10.其他)项目申报人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

三、申报安排

1. 申报人填写《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书》(附件2)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并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人-申报书/活页-课题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择优推荐1项,并填写《四川省教育厅2025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汇总表》(附件4),于5月30日12:00前将择优推荐课题的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择优推荐3项,规划与研究处通知申报人登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网站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规划与研究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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