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次年度项目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青年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和博士生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2. 申请人可参考《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附件3),对选题方向进行具体化设计。申请人须在项目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附件4、5、6、7),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 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 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 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
4. 西部项目:符合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条件其一。
5.博士生项目:申请人为学术型博士生。其他全日制博士生不能申请各类项目。申报博士生项目需提交导师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6. 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7. 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8. 本年度内凡申报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立项与否,都将不能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10. 研究周期、活页要求、申报纪律要求等未尽事宜见《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参考《申请书》(附件8)《活页》(附件9),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并导出申请书(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项目名称,活页-项目名称;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请人-项目名称),申报问题见《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10)。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1),于5月16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材料后,申请人打印并签名一份《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二级单位汇总纸质版《申请书》后统一提交至各校区指定老师处(成都校区5月20日,绵阳校区5月20日,德阳校区5月21日)。
4. 申请人于2025年5月28日前登录申报平台上传替换盖章页后的《申请书》和《活页》。
规划与研究处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