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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质量发展研究”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98号

发布时间:2026-10-29    阅读:次
开始时间 2026-10-29 结束时间 2026-11-05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科联《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质量发展研究”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申报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题管理

1. “高质量发展研究”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 项目类别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从立项之日起算),最终结题成果重大项目不少于5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3万字。

二、选题指南及要求

1. 申报人须按《选题指南》(附件2)所规定题目选择申报,选题不得修改,不受理其他选题申报。

2. 经评审立项的项目,课题组务必于2个月内(从立项之日起算)提交决策咨询报告1份,并经省政府研究室审核,作为结题要件之一。决策咨询报告经省政府研究室审核通过后,省政府研究室拨付研究经费到项目责任单位。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 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级(含)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 申请人须具有丰富的决策咨询报告撰写经验,报送的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含)以上党政机关、市(州)实质性采纳,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具有申报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或工作基础。

四、限制条件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11月11日前)。

2.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1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1日前)。

3.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申报安排

1. 申请人预填写《申请书》(附件3)《论证活页》(附件4),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请人-课题名称;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课题名称;论证活页-课题名称)。

2. 本次申报学校限报5项。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11月5日12: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组织专家遴选后通知申请人于2026年11月9日9:00到11月11日17:00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专项项目”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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