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科联《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培育计划”专项资助申报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题管理
1. “青年培育计划”专项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 项目类别为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专著完成时间为2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二、选题方向
1. 本专项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2. 选题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 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1月1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1月11日后出生)。
3.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11月11日之前)。
四、限制条件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11月11日前)。
2.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1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年11月11日前)。
3.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申报安排
1. 申请人预填写《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请人-课题名称;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课题名称;论证活页-课题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11月5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完成形式审查后通知申请人于2026年11月9日9:00到11月11日17:00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专项项目”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