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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2027-1学期学生科研助理需求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90号

发布时间:2026-10-14    阅读:次
开始时间 2026-10-14 结束时间 2026-10-16

各相关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创新团队:

为深入落实《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科研育人功能,常态化推进学生科研实践培养,有效提升学生科研创新素养与综合实践能力,助力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现面向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征集本学期学生科研助理需求,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生科研助理认定与考核

(一)学生科研助理认定范围

学生科研助理是指依托学校设立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协助开展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学术资料整理、成果梳理与转化等相关工作,接受系统性科研训练与专业指导的在校学生。

(二)考核要求

1. 学生科研助理培养成效将纳入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的考核核心指标,考核主要依据为学生参与工作期间产出的科研成果。

2. 学生产出的成果需在学校的科研成果认定范围内,如: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各类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登记完成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二、其他事项

1. 学生科研助理培养将纳入科研育人成效考核,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

2. 请各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结合自身科研工作规划与实际用人需求,填写《2026-2027-1学期学生科研助理需求统计表》(附件),并于10月16日前,将统计表发送至唐琴老师企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XX科研平台/创新团队—2026-2027-1学期学生科研助理需求统计表。

3. 学生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参与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等科研实践并取得学校认定的科研成果,可依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申请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教师指导学生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认定与激励。

规划与研究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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