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项目申请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80号 

发布时间:2026-08-30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8-30 结束时间 2026-09-15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专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着眼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围绕公告中重点方向和领域,科学拟定题目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 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 研究专项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

二、申报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思政教学科研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

3. 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 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课题组。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支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特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等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负责人申报课题。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在涉及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相关课题中,须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

三、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1.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研究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研究专项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研究专项项目申请。

2. 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研究专项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9月28日之前)。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项目。

4.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 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研究专项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研究专项项目。

8. 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须对本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成果;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非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标注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4)《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并提交至各二级单位(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课题名称,课题论证活页-课题名称;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请人-课题名称)。

2. 本次申报学校限报5项。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于9月15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组织评审遴选后,通知进入推荐范围的申请人于9⽉21⽇零时⾄9⽉28⽇17时登录国家社科基⾦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

4. 规划与研究处完成系统审核后通知申请人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纸质版《申请书》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打印要求: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各校区指定老师处。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8日30日

成都校区(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 成都校区(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版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2025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