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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42号

发布时间:2026-05-27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5-27 结束时间 2026-06-08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申报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1. 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本次申报学校限制申报5项;

2. 申请人须按《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四川统计发展”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统计现代化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3. 为充分发挥专项课题咨政建言的作用,经评审立项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研究团队或个人应向省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提供1篇高质量对策建议作为结题要件之一;

4.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5.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6月12日前);

4.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5.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下载并预填写《申请书》,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项目类别-申请人-项目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内按学院择优推荐顺序排序,于6月8日12:00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组织评审遴选并开展专家指导后,通知进入推荐范围的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填写;

4. 规划与研究处完成审核后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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