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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6﹞4号

发布时间:2026-01-17    阅读:
开始时间 2026-01-17 结束时间 2026-01-19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专项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指南

1.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按《选题指南》(附件2)所规定方向选择申报,不受理其他选题申报,全校每个选题限申报1项。

2.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二、成果要求

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务必在2026年4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务必在2026年5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重大项目的字数不低于5万字,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字数不低于2万字。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 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编制(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或项目研究经验的,作为优先立项的参考因素。

3.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4.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3、4),提交至各二级单位(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申请书-申请人-项目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1月19日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完成盖章报送相关事宜。

3. 因项目来源单位受理截止以材料寄达时间为准,请各项目负责人按工作安排及时提交材料。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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