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申报公告》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指南
1.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附件2)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重大项目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5万元。申请人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3.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2年。
二、成果要求
1. 重大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5万字以上专著,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3篇及以上咨政报告(向《社科成果专报》至少报送1篇)。
2. 重点项目预期成果须为10万字以上专著或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通过各类内参报送1篇及以上咨政报告。
3.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预期成果为3篇及以上相关研究文章,其中至少1篇作为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党报党刊发表。
三、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
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重大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获评过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对申报者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作限制;青年项目申报者男性须在35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须在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类型均不对申报者年龄作限制。在站博士后人员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
3. 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本批次申报中,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4. 在研(2026年1月20日前结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5. 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的相近题目申报。
6. 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7.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
9.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请。
四、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4),提交至各二级单位(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申请书-申请人-项目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1月11日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相关事宜。
3. 因项目来源单位受理截止以EMS寄达时间为准,规划与研究处于1月15日寄送纸质版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按工作安排及时提交材料。
规划与研究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