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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5﹞107号

发布时间:2025-12-05    阅读:
开始时间 2025-12-05 结束时间 2025-12-09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人可以按《选题指南》所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也可以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自拟选题。

2. 项目类别有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3. 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5万字,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

4. 经评审立项的课题,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重大项目的字数不低于5万字,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字数不低于2万字。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

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附件5、6)。

2. 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子课题负责人

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 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2日后出生)。

4.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

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12日前)。

5.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

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6.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且

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同

年度同批次只能参与一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

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

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3、4),提交至各二级单位(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项目名称)。

2. 因限项规定,原则上每个二级单位限报2项。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遴选申报材料后填写《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十五五’时期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12月9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电子版材料后通知各二级单位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


规划与研究处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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