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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5﹞82号

发布时间:2025-09-30    阅读:
开始时间 2025-09-30 结束时间 2025-10-15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指南

1. 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2.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附件2)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0月2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0月27日后出生);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0月27日前);

4.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5.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下载并预填写《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项目类别-申请人-项目名称);

2. 本次申报学校限制申报5项,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内按学院择优推荐顺序排序,于10月15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组织评审遴选后,通知进入推荐范围的申请人于10月20日9:00起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从系统下载最新版《申请书》进行填写否则不能上传系统,具体操作见《申报流程》(附件4)。

4. 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后导出最终版《申请书》并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10月20日18:00前提交至李仪一老师企业邮箱。

5. 规划与研究处完成审核后通知申请人打印纸质版《申请书》提交至各二级单位(打印要求: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手动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编号)。各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各校区指定老师处(绵阳校区10月21日,德阳校区10月22日,成都校区10月23日)。


规划与研究处

2025年9月30日

成都校区(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 成都校区(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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