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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5﹞33号

发布时间:2025-04-28    阅读:
开始时间 2025-04-28 结束时间 2025-05-21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申报范围

1. “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请人须从指南(附件2)条目中选题,并按照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该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2. “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请人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附件4)中的题目,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该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3.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请人须从指南(附件6)中选题,资助类别在括号中标注。该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附件7、8)。

2. 同年度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就业专项。

4. 申请人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 不同专项对申请人、团队主要成员、研究年限、研究成果的要求见“通知”。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参考《申请书》(附件9)《活页》(附件10),于4月28日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并导出申请书(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书-申请人-项目名称,活页-项目名称;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申请人-项目名称),申报问题见《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11)。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2),于5月21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3. 规划与研究处审核材料后,申请人打印一份《申请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二级单位汇总纸质版《申请书》后统一提交至各校区指定老师处(成都校区5月26日,绵阳校区5月27日,德阳校区5月28日)。

4. 申请人于2025年5月29日17:00前登录申报平台上传替换盖章页后的《申请书》和《活页》。


规划与研究处

2025年4月28日

成都校区(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 成都校区(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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