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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5﹞15号 

发布时间:2025-03-19    阅读:
开始时间 2025-03-19 结束时间 2025-04-20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国家《家庭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法》等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领域的政策指导,深化儿童全面发展研究,强化家校协同共育,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专业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支撑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可参考《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围绕“家、校、社”育人机制、儿童身心发展、家庭教育原理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也可根据自身研究特长自主选题。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全职教职工,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方面富有成效。

2. 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并具有项目研究的经历。

3. 鼓励学校教师跨学科组成研究团队,注意研究团队职称和学历结构的平衡,每人限主持申请1项,参与2项,团队人数不超过4人。

三、项目立项和经费资助

1. 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专项项目计划立项15项。

2. 项目经费根据结项情况进行资助。

四、结项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1. 一般为1年,以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项目申请人需组建课题组,按照时间点推进工作,未按时完成项目的,将取消项目结题资格。

2. 项目的预期研究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著作、调研报告、校级以上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相关交流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等,其中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项目来源等相关信息。

五、材料提交

1. 申请人填写《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活页》(附件3)。

2. 各二级单位在申报书中的“二级单位审核意见”处签署意见(附件2),填写《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

3. 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20日前统一将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文化与教育学院司丹老师企业邮箱;个人申报材料文件命名: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活页-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各二级单位文件命名:2025年校级“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专项项目-二级单位。


四川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

规划与研究处

2025年3月19日

成都校区(东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龙港路399号 / 成都校区(西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航天路29号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园兴西街2号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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