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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府规研﹝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2-22    阅读:
开始时间 2025-02-22 结束时间 2025-03-17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本专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2.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4)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本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一般项目、专项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且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3.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规划与研究处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2项申报。

三、申报安排

1. 申请人于2月28日起登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下载填写《申请评审书》,将电子版提交至各二级单位(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申请评审书-申请人-课题名称)。

2. 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3月17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温朗朗老师企业邮箱。

3. 专项项目由规划与研究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规划与研究处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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