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市级研究基地与校级科研机构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阅读:

各市级研究基地、校级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科研平台在成果产出、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将开展科研机构(基地)年度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 市级研究基地。四川天府老龄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现代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四川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 校级科研机构。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西财天府康养产业艺术设计研究中心、西财天府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西财天府珠绣唐卡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西财天府文献保障与知识服务研究中心、西财天府产业发展与就业研究中心、西财天府数字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四川全域旅游研究中心、天府质量品牌研究院、西部人才开发研究中心、天府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天府互联网课程资源建设与研究中心

二、评估要求

1.市级研究基地参照《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完成《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评分表》(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自评报告》(附件3),按照自评报告板块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校级科研机构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评估标准》(附件4)要求,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完成《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评分表》(附件5)《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自评报告》(附件6),按照自评报告板块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2020年度限期整改的科研机构(基地),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整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实施效果等。

4.本次评估采取自评和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自评分占总分的30%,专家组评分占总分的70%;市级研究基地总分低于70分的,校级科研机构总分低于60分的须限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1.各科研机构(基地)需提供10-15张画质清晰的活动图片,图片以“活动日期-活动主题”的方式命名。

2.12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腾讯企业邮箱发送至研究与发展处陈虹竹老师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21年市级研究基地/校级科研机构评估材料-科研机构(基地)名称。

 

附件:

1. 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2. 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评分表

3.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自评报告

4.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评估标准

5.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评分表

6.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自评报告

 

 

 研究与发展处

2021年11月11日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  /  成都校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版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