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研究基地、校级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科研平台在成果产出、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将开展科研机构(基地)年度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 市级研究基地。四川天府老龄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现代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四川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 校级科研机构。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西财天府康养产业艺术设计研究中心、西财天府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西财天府珠绣唐卡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西财天府文献保障与知识服务研究中心、西财天府产业发展与就业研究中心、西财天府数字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四川全域旅游研究中心、天府质量品牌研究院、西部人才开发研究中心、天府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天府互联网课程资源建设与研究中心
二、评估要求
1.市级研究基地参照《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附件1)要求,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完成《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评分表》(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自评报告》(附件3),按照自评报告板块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校级科研机构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评估标准》(附件4)要求,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完成《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评分表》(附件5)《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自评报告》(附件6),按照自评报告板块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2020年度限期整改的科研机构(基地),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整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实施效果等。
4.本次评估采取自评和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自评分占总分的30%,专家组评分占总分的70%;市级研究基地总分低于70分的,校级科研机构总分低于60分的须限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1.各科研机构(基地)需提供10-15张画质清晰的活动图片,图片以“活动日期-活动主题”的方式命名。
2.12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腾讯企业邮箱发送至研究与发展处陈虹竹老师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21年市级研究基地/校级科研机构评估材料-科研机构(基地)名称。
附件:
1. 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2. 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评估评分表
3.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绵阳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自评报告
4.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评估标准
5.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评分表
6.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自评报告
研究与发展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