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发展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指导,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平台建设等建设工作;
2.在学校评估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导评估、转设评估、合格评估、审核评估等办学水平类评估,振兴本科、“双一流”建设、整体转型、学士学位新增与复审等综合性评估以及专业评估、一流专业、应用型示范专业、应用型示范课程、课程思政、在线开放课程、重点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级或校级专项评估的政策解读、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培训宣传、监督指导、总结汇报等工作,并结合学校各项建设规划,协同各二级学院、教研中心、行政教辅部门完教育教学管理各环节的建设工作;
3.负责科研政策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平台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等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