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及时总结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激励全校教职工积极投身教学研究与实践,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示范引领,重视应用推广,带动和提高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能力。
(二)申报成果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范围
(一)实行自愿申报,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二)成果应以我校各二级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并以我校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
(三)成果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
(四)成果的主要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与协同育人、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构建“三全育人”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项目作为依托。
(二)申报成果一般要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截至2024年10月31日)。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要有连续2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的工作经历,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一般不超过2项。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我校二级单位以及校外参与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五)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校外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4个。
(六)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再申报。已获得其他方面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奖项设置
学校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成果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贡献程度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占授奖总数的10%、30%、60%。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1)
2.《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成果如为教材,需另提供电子样书1份。
3.申报材料仅提供电子版,具体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二)填报须知
请认真查阅填报说明,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的成果汇总及报送。申报单位统一填写申报成果信息汇总表,并将申报成果按汇总表序号编号。所有申报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以“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申报成果数量”的格式命名,于10月31日前发送至肖述丹老师企业邮箱。
研究与发展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