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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阅读: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 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基金项目结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4. 在研(2024年7月22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5. 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6. 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7. 立项后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或者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

二、申报安排

1.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含原件一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

2. 申请人条件、申报程序等未尽事宜详见四川省社科联相关通知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903aa369d10278

3. 项目管理系统于2024年7月8日9时至7月22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各二级单位2024年7月23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研究与发展处唐琴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

2.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3.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研究与发展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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