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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阅读:

各校区、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详见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附件2)。

二、验收要求

1.项目结题验收要严格执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原则上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一般项目在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以“互联网+”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身份申报的教改项目,所获奖项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2.各项目负责人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指标》(附件3)进行自审,填写《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4)以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编辑到一个PDF中,并制作目录),提交至各二级单位进行初审。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作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并挂网公示,最终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三、材料提交

11月20日前由各二级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研究与发展处唐琴老师企业邮箱。邮件命名:省级教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各项目组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在校内开展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交流活动,活动开展次数不限,参与人数总计不少于50人。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3.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指标

4.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5.支撑材料封面

 

 

研究与发展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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