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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阅读: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教职工及学生科研成果的产出情况,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统计范围

1. 统计类别:学术论文、教材、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咨询报告、科研成果获奖、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 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相关证明文件落款日期为准,若当年有关材料不齐全的,可向研究与发展处备案处理。

3. 科研成果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由本校第一完成人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重复登记,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

二、佐证材料要求

1. 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需从数据库下载)、数据库截图证明(附件3),如数据库下载正文无署名单位,需提供期刊正文扫描件;外文核心期刊需检索证明。

2. 纵向项目、横向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科研项目封面(附件4)、申报书(合同、协议)、立项证明文件(含立项名单)、结项材料(结项报告、结项鉴定表、结项成果等)、结项证明文件(含结项名单),校级项目不统计。

3. 教材、学术著作:封面、版权页、扉页、目录及封底;教材如有高校征订情况,请提供证明材料。

4. 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 咨询报告:批示或采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委托书、使用证明等官方证明。

6. 科研成果获奖:获奖证书。

7. 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根据成果发表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成果转化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佐证材料均为电子版(PDF格式)。

三、提交要求

1. 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学生填写《2023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1),佐证材料按照统计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命名参见《2023年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命名要求》(附件2),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 各二级单位负责汇总并审核《2023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佐证材料,确保统计的规范性、真实性,无重报、漏报情况。

3. 本次统计分为两次进行:

(1)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产出成果,于2023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研究与发展处陈虹竹老师腾讯企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科研成果统计-各二级单位名称”;

(2)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出成果,于2024年1月2日前发送至研究与发展处陈虹竹老师腾讯企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科研成果统计-各二级单位名称”。

 

附件:

1. 2023年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

2. 2023年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命名要求

3. 数据库截图证明(模板)

4. 科研项目封面(模板)

 

 

研究与发展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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