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攻关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进装备、生物制造、清洁能源、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平台(基地)能级提升。
1. 申报要求:(1)重点支持列入新序列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牵头开展关键技术攻关。(2)由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牵头单位组织申报。(3)同一平台(基地)限报1项。
2. 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承担攻关任务
聚焦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和创新高地,围绕算力基础硬件、数据标注、行业垂直模型、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慧能源化工、智能无人机、自动驾驶与智能汽车、智能酿造、智慧文旅、智能终端等领域,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1. 申报要求:由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所在市(州)组织区内人工智能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申报,每个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荐不超过3项。
2. 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200万元至500万元。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先进装备、生物制造、清洁能源、先进材料等重点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 申报要求。(1)由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单位,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牵头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3)同一企业限报1项,近3年已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2. 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100万元。
(四)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前瞻布局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前沿技术方向(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量子科技、元宇宙、生命科学、可控核聚变、集成电路、地球科学、太赫兹、脑科学、深空深地、未来交通),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1. 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2)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申报,申报不超过5项。
2. 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30万元。
(五)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创新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市(州)结合自身优势和发展所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1. 申报要求:综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科创中心建设有关部署、省政府2023年科技创新工作事项督查激励等因素,由相关市(州)组织申报,同一单位限报1项。
2. 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100万元。
二、负责人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4. 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引导资金项目限1项,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申报安排
1. 9月2日前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按需在线填写“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5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
2. 纸质档申报书提交至规划与研究处温朗朗老师处,由规划与研究处审核盖章后,上传盖章扫描件。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参见《通知》。
规划与研究处
2024年8月27日